2022-08-18
作为一项保险与信托紧密结合的金融产品,保险金信托自2014年首次被引入国内后,迅速成为财富管理市场的“新宠”。根据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数据显示,2022年6月新增保险金信托62.37亿元,环比增长38.29%,保险金信托受到的关注度正与日俱增。
为何保险金信托能日渐破圈,博得越来越多群体的关注和青睐?
作为“保险+信托”的组合,保险金信托从诞生之日起就同时具备了保险和信托的双重优势,具有“1+1>2”的效应。既拥有保险的风险保障、杠杆效应、确定收益,又兼具信托的资产隔离、财富增值、灵活分配等特征,可以为客户提供多重保障,无论是与保险产品还是与家族信托相比,保险金信托都有着突出优势。
1.可突破保险受益人的限制
保险受益人必须是明确指定的人或法定继承人,未出生的后代无法设置为保单的受益人。
相比之下,保险金信托的受益人更为灵活、范围更广,《信托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因此,保险金信托的受益人可以超出近亲属的范畴,与委托人无任何血缘关系的人或慈善基金会等组织也可以作为受益人。还可以是确定的范围,比如未出生的子女或孙辈,也就能实现了财富的跨代传承。
2.可灵活设置受益金的给付条件
保险事故发生后,巨额保险理赔金将一次性给付到受益人,容易产生受益人挥霍浪费的风险。虽然现在有部分保险公司提供理赔后的给付安排服务,但灵活度不高。而且从法律角度看,理赔金已经是受益人的个人财产,受益人拥有自由支配权,如果受益人要求一次性领取,保险公司应当给付。
如果提前设置了保险金信托,保险公司就可以直接将理赔金交付于信托公司,后续由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管理和分配,可以设置不同的给付条件,在受益人不同的人生阶段,如求学、生育、创业、养老等时间节点按约定分配。
3.可隔离委托人、受益人资产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则保单属于投保人的个人资产,一旦投保人面临离婚或债务风险,保单的生存给付金、现金价值、保单分红等都会被分割。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金属于受益人的个人资产,同样无法抵御上述风险。
如果设置了保险金信托,则信托财产有了独立性,对于受益人而言,可以有效隔离风险。
对于委托人而言,由于2.0模式需要提前将续期保费装入信托架构,且保单的投保人变更为信托公司,所以能实现投保金、保单资产和委托人其他财产的隔离,防范债务、婚姻等法律纠纷。
4.投保金和保险金的专业打理
在单纯的保险中,保险金直接赔付给受益人,则受益人的管理风险较高,可能出现受益人违背被保人的意愿,无法合理掌控、打理,或者保险金被他人侵占等状况。
但是通过信托公司的专业运作和妥善打理,保险金信托可以帮助受益人实现保险理赔金/生存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可分配资金;在2.0模式中,也可以帮助委托人将投保资金进行专业管理,增强保险续缴能力;还能保护受益人权益,避免受益人的监护人挪用保险金。
1.利用保险的确定收益,锁定未来现金流
国内的受托人均为信托公司,拥有出色的资产管理能力,家族信托需要兼顾保值增值和配置组合,根据委托人不同时期的风险偏好动态调整相匹配的投资方案,因此在周期和市场的波动中,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保险可以锁定未来几十年的确定收益,目前长期年金险的预定利率一般为3%-4%,若投保终身年金险,则现金价值和领取金额都是白纸黑字写进合同、固定领取,未来几十年不受经济周期等因素影响,拥有一笔长期确认的收益来源,相当于提前建立了一个安全、稳定、持续的现金流,为信托账户投资组合增加稳健确定的长期收益。
2.加强财富杠杆,降低资金门槛
保险传承具有杠杆效应,保费可以分期支付,覆盖经济责任及风险缺口。也因为保险金信托的杠杆效应,使得委托人可以用相对较低的门槛进行家庭财富的传承。
此前已在文章 家族信托和保险金信托的区别,终于弄明白了…… 中有过详细介绍,此处便不再赘述。
如今,保险金信托已经成为中产家庭及高净值人群实现财富传承保护的优质工具之一,要真正发挥保险金信托的强大功能,做到灵动有章, 按需定制,还需要专业团队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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