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媒体 | 普益基金:新规驾到,货基无序扩张时代划上句号

2017-09-24

原标题:普益基金:新规驾到,货基无序扩张时代划上句号

证监会日前正式发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公募基金尤其货币基金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流动性管理要求,新规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此次新规在规模限制、投资集中度、投资品种和久期等方面有更加细化的要求,对货币基金的发展而言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货币基金或将告别疯狂扩张的时代。

近年来货币基金发展迅猛,规模陡增。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末,货币基金规模已从2014年底的1.96万亿元攀升至5.86万亿元,货币基金规模在公募基金总规模中的占比也升至54.86%。高收益、低风险和免税优势,使得货币基金受到大量散户和机构投资者的追捧。但与此同时,货币基金的流动性管理风险也日益积累加剧,尤其是2016年年末,一些货币基金遭遇银行巨额赎回便低价抛售债券,导致债市重挫,还一度引发了市场恐慌。

在此背景下,新规对货币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降低中国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引导货币基金回归现金管理工具本质。这将有利于公募基金行业的平稳发展,提高基金行业在极端市场环境下的运作稳定性,并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整体来看,此次新规将对货币基金规模过快增长产生遏制效应的主要原因有三点:

一是新规要求货币基金规模与风险准备金挂钩。《管理规定》第29条指出,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所管理的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实施规模控制。同一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管理人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

新规这一条款在整体上限制了基金管理人发行摊余成本法估值的货币基金和理财债基,同时,将此类基金规模与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准备金挂钩,确保管理规模与风险管理能力及风险覆盖水平相匹配。但这也意味着,基金公司必须在规模增长与风险准备金之间抉择,可能主动限制申购、控制规模增长甚至是主动降低规模。

二是要求基金投资组合久期进一步压缩。《管理规定》第30条规定指出,当货币基金前十大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时,货币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6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20天。

考虑到目前机构在货币基金中占比很高,我们预计未来货币基金或将提升高流动性且收益率偏低的利率债券配置,货基收益率下行将会很明显。而对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下降,或将导致货币基金的被动赎回。对债市而言,这将对国债、政金债等高流动性资产形成利好,继续压低短期利率债的收益率水平。

三是货币基金投资范围大幅压缩。新规规定,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A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这意味着部分中小货基分散化投资难度倍增,从而导致基金管理人主动降低规模。而新规对流动性优质资产占比从10%提高至80%以上的要求,长期来看,也会使得货基在提高流动性之后,收益率在目前的水平上有所下降,规模扩张的步伐也会明显放缓。

我们预计,未来货币基金作为流动性管理工具的属性会更加突出,但在收益下行预期之下,货币基金资金将出现分流,从而利好银行理财和其他类货币基金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