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7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资管业务”)发展异常迅速,管理规模不断上升。根据央行的统计,截至2016年末,银行、信托、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管计划、基金及基金公司资管计划、保险资管计划的规模累计达到102.1万亿元。
分业监管下乱象丛生推动统一监管
在各类金融机构种类繁多的资管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各类问题也开始逐渐浮现。加上分业监管导致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不一致,使得部分资管业务出现监管套利、产品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11月下旬,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监管首次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的类型指定统一监管标准,对不同金融机构开展的同类资管业务作出一致性规定。
《指导意见》从综合管理、功能监督、打破刚兑、规范资金池等几个方面对资管业务进行“提纲挈领”式的规范,未来,各金融监管部门将在统一规则的框架内出台监管细则。
公募基金行业或迎来相对利好
从《指导意见》的细则来看,资产管理业务的定义几乎将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提供的资管管理服务和产品全部纳入其中,公募基金无疑也纳入了监管的范围。尽管指导意见已经明确资管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开展该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但是考虑到公募基金历来的监管法规已经明确了这一点,投资者也已经比较能够接受,因此资管业务性质的重新定义对公募基金来说没有太大影响。
另外,由于基金公司的监管已经相当严格,因此《指导意见》中无论是资管业务概念的重新定义,还是产品分类、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第三方独立托管、资产组合管理以及净值化管理等明确提出的要求,对于公募基金来说都已经处于“完成时”的状态。因此,这次颁布的《指导意见》对公募基金管理和运作来说几乎没有影响。
而换个角度来看,《指导意见》重点提到的“打破刚性兑付”,不仅明确了刚性兑付的认定标准,而且进一步要求金融机构对资管产品实施净值化管理,这将对部分金融机构发行的预期收益率类资管产品形成打击。尤其是不少以预期收益率形式发行的表外权益类银行理财产品,未来可能将逐渐被净值型产品所取代,打破刚性兑付后,预计将有部分资金流入管理更为成熟的公募基金领域。
《指导意见》对金融机构的资金池管理、流动性风险、期限匹配等风险点进行了更加具有针对性的防范,各类套利的空间在未来将被进一步挤压,资产管理的核心竞争力将成为各类金融企业赖以生存的手段。对公募基金来讲,经过多年的规范,不少基金公司已经培育起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资产管理队伍,压缩其他领域产品的套利空间,无疑提高了公募基金在资管能力上的竞争优势,在其他金融机构培养起具有竞争力的资管能力前,公募基金的竞争力无疑将具备先发优势。